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条件如下:
1、智力的评估或者医院的诊断证明。
2、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以轻度、中度为标准进行实际筛查)。
3、无精神病、癫痫病、心脏病、自残自伤、攻击性行为或其它重大疾病。
4、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领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到现场报名并进行检测。
特殊教育主要研究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手语、盲文等,在特殊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进行教育教学、行为矫正、心理辅导以及关怀关爱等。特殊儿童包括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精神残疾的儿童。
特殊教育学校,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专门对残疾儿童、青少年实施的义务教育机构。
特殊教育学校的特点
1、对象特殊
特殊教育对象是身心发展不完善的少年、儿童,即是在肢体、语言、听力等有缺陷的孩子。
2、目标特殊
特殊教育学校把功能缺陷补偿和康复作为学校体育教学目标内容之一。特殊学校体育更要突出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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